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、雨篷的场所。
存储在室内时,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。
气瓶立式存放时应有防倒装置,卧放时要防止滚动,头部朝向一方,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五层。
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。
存储场所应通风、干燥,防止雨(雪)淋、水浸、避免阳光直射。
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,不得有地沟、暗道和底部通风孔,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。
存放气瓶要防止阳光直接曝晒以及其它高温热源的辐照加热,夏季瓶库内温度应保持在35℃以下,以免引起气体膨胀的爆炸。
瓶库内不得存放易燃、可燃、易爆物品,瓶库周围10米内禁止堆放以上物品。
存储可燃、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,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, 同时应设避雷装置。
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。
气瓶应分类存储:
空瓶和满瓶分开、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与燃料气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开;
乙炔气瓶与氧气瓶、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分室、毒性气体气瓶分室、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、爆炸、 产生毒物的气瓶分室。
易燃气体气瓶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,禁止吸烟、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, 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。
气瓶应直立存储,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,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。
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,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。
气瓶(包括空瓶)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,卸下减压器,戴上并旋紧气瓶帽,整齐排放。
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,如氯乙烯、氯化氢、甲醚等气瓶,均应注明存放期限。
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,如乙炔气瓶,必须规定存储期限,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 储存点的最高温度,并应避开放射源。
气瓶存放到期后,应及时处理。
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,特别是在夏季,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,并做好记录。
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,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%以下。
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,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。
如果浓度超标,应强制换气或通风,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,采取整改措施。
如果气瓶漏气,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。
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关闭瓶阀, 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,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。
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、通风设备、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、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,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